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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启动!湖北发布第7号省河湖长令

发布时间:2023-08-04 07:12:30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刘远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3日,极目新闻从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获悉,近日,省长、省总河湖长签发了第7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

发布会现场

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介绍,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牢牢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第7号省河湖长令将推动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当前,全省正全面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7号省河湖长令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河湖治理保护这一重大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第7号省河湖长令提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全面”,在全省各级河湖长带领下,推动全省河湖面貌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全面提升、河湖生态全面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增强、群众对河湖环境满意度全面提高,逐步将全省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荆楚幸福河湖。

近期目标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九个一”的任务,即省级印发一个“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一个“幸福河湖成效评价体系”、建立一项“幸福河湖建设激励机制”。各市县区要出台一套“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成果”、建设一个本级“幸福河湖试点”、形成一套“幸福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整治一批“小微水体”、建成一个“幸福河湖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建立一套“河湖管护村规民约”。

一河(湖)一策,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第7号省河湖长令提出了流域规划制定、河湖岸线管护、河湖水质提升、河湖文化建设、河湖生境营造共五大内容、20余项任务。主要包括:

河湖流域规划共谋。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分级制定市县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落实“一河(湖)一策”,协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河湖岸线空间共护。推进河湖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河湖各类监测监控站点布设,加强河湖日常管护,遏制河湖“四乱”问题增量,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河湖水质提升共治。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行动,加快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开展无磷村湾(社区)建设。

河湖和谐文化共创。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水文化,讲好荆楚水文化故事,组织开展“最美家乡河”“最美护河人”评选,打造各具特色的河湖文化行动品牌,持续加大河湖保护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共同缔造河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氛围。

河湖优美生境共享。广泛招募民间河湖长、河湖保护志愿者,开展河湖保护公益行动。引导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动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监督。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深入实施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建设小微水体“一村一景”,打造更多滨水休闲空间。

明年发布湖北第一批幸福河湖名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积极开展河湖保护与治理的探索实践,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探索湖北幸福河湖建设路径。

什么是“幸福河湖”?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陈学福表示,幸福河湖除了关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自然属性提升外,更加侧重人与河湖和谐共生关系,强调人对河湖的主观感受。

他介绍,2023年拟完成全省一半以上河湖的健康评价,“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为幸福河湖评估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以来,省级遴选确定8个河(湖、库)开展健康河湖建设试点,在淮河流域选取3条河流作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对象,今年还争取到水利部支持在宜城市莺河开展全国层面的幸福河湖试点建设。在2023年4月左右,省水利厅将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测评和申报工作,完成省、市、县第一批幸福河湖认定,并向社会发布湖北省第一批幸福河湖名单。

全省已落实水利投资498.25亿元

省水利厅规计处副处长刘孟军介绍,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已落实水利投资498.25亿元,53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项目已开工24项,牢牢守住了流域水安全底线。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聚焦第七号省河湖长令,结合“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着力做好“四个”统筹:统筹治水与发展、统筹防洪与排涝、统筹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统筹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

五大湖泊退垸环湖240多平方公里

省水利厅湖泊处处长刘英萍介绍,湖北作为“千湖之省”,共同缔造幸福湖泊意义重大。近年来,湖北以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湖泊保护与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共同缔造幸福湖泊打下了较好基础。

其中,湖泊减灾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湖泊防洪排涝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洪能力全面提升。成功应对2020年超历史大洪水及2022年罕见旱情。

湖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完成湖泊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划定,清理整治侵害湖泊的“四乱”问题2400余个,五大湖泊退垸还湖240多平方公里。

目前,湖长责任体系全面建成,全省建立起党政同责的五级湖长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湖长1276人。

据了解,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湖北省每年出台一个省河湖长令,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稳步提升。第7号省河湖长令将继续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构建以河湖为轴线的高质量发展空间,将荆楚河湖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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