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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 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暂未触发“精测转债”的赎回条款

发布时间:2023-02-16 15:30:19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资料图】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2月16日讯,有投资者向精测电子(300567)提问, 贵司之前发行的转债,应已满足强赎条件,贵司何时公布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00%(含130.0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暂未触发“精测转债”的赎回条款。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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