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为过瘾 拘留丨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发布时间:2023-02-22 22:16:36
来源:天津交警
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交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小客车有意减速慢行,交警立即上前检查。面对交警,车辆驾驶人目光躲闪,迟迟不肯提供个人信息,后经核查,该驾驶人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表示驾车上路行驶是为了“过过瘾”,没想到没开出多远就被查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外,交警还查处一名无证驾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怎么又是你?”见面的一瞬间,执勤交警就认出了驾驶人,因为上个月,其刚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竟然不思悔改,短期内又重蹈覆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公安交管部门已分别对上述两名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驾驶人未经相关科目的学习
盲目自信上路驾驶车辆
宛如一颗“移动炸弹”
害人害己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要么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要么是因交通违法行为已受到处罚。无证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主观上缺乏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敬畏,漠视交通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天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持“证”上路、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