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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除名”后,野猪不再受保护了吗?

发布时间:2023-07-05 16:43:25 来源:光明网

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叶麂、寿带等野生动物列入了新“三有”名录,而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名录。

“三有”名录的调整究竟有哪些考量?将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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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野猪为啥被“除名”?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介绍,目前全国28个省份有野猪分布,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 不仅如此,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情况。

金崑称,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便于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更加灵活地处理野猪致害问题。在野猪危害并不严重或者野猪天敌资源比较平衡的区域,仍然可以将野猪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发挥它的生态功能。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野猪不再受到保护、可以随意猎杀了?金崑表示,虽然对其实施的猎捕管理会有些变化,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猎获物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要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

金崑指出,名录调整后,野猪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通过以上措施,野猪种群并不会遭到毁灭性打击,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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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多种野生动物被新增纳入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在野猪等物种被“除名”的同时,也有700多种野生动物被新增纳入。 叶麂就是其中之一。

金崑介绍,叶麂是一种小型的鹿类,是1997年在缅甸被发现的一个新物种。2002年,我国西藏的藏南地区发现有叶麂分布,但我国原“三有”动物名录是2000年发布的,当时没有列入叶麂。目前,我国叶麂种群面临着一定的威胁,也还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此,此次调整将叶麂优先列入“三有”动物名录,符合生态优先的原则。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鸟类就有1028种。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介绍,色彩艳丽、头戴羽冠、尾羽修长的寿带,就是新增的一种鸟类。

张正旺介绍,寿带是一种中型食虫鸟,尾羽特别长。因为它食虫,对农林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维持整个生态系统平衡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

张正旺介绍,本次名录调整,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6种旋木雀的加入,就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科研需要等原则。

“旋木雀是森林里的鸟种,主要生活在森林地带,在树干上栖息,有很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对于陆生脊椎动物,应保尽保,对于无脊椎动物,有选择性地列入。因为无脊椎动物太多了,我们选一些生存受到明显威胁,社会公众也比较关注的类群和物种进行保护。”

03 系统、全面调整名录,加强保护力度

张正旺介绍,野生动物保护,在国际上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等认定标准,而在国内也有着严格的保护体系。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保护物种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地方重点保护物种,还有国家“三有”动物名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次“三有”名录有130种鸟调升到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意味着它们生存状况更危险,需要更强有力的保护才能够拯救这些物种。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源自国家林草局官网)

张正旺表示,这次公布的新版“三有”名录是一次系统、全面的调整,保护范围大幅扩大,保护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在促进保护管理能力提升、自然生态保护和改善,提升野生动物科学研究水平、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维护行业发展和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都将发挥深远作用。

转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王泽华)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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